近日,有网友发帖称,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,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。今日上午,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,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,但并非专程接送,只是顺路。目前,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。
发表于腾讯微博的网帖称,“广西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黄某某,经常由一辆牌号为“桂LA208警”的法院警车接送上下班,黄的丈夫为该县法院院长许宜况。”
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李克强总理提出“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”。短短十个字让公车改革的“老话题”迅速升温,也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公车改革已摆上了本届政府今年的工作日程。审视公车改革的成败,决不能仅仅以费用的增减来评判,还应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角度去审视。公车改革成功要在公车消费减支的同时,保持公共服务不变,甚至升高,这就意味着提升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。
“公车改革”最早始于1994年,但20年来,各地政府虽不断有试点,却一直难有大突破。在2013年,中央各部门“集中亮相”的部门“三公经费”中,占最大头的就是公车费用。对比2013年与2012年中央决算数就会发现,尽管中央“三公经费”总量上继续瘦身,但分项看,公车消费却有所增加。要知道,这种不减反增的现象所处的背景是中央发布八项规定、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,由此可见,“公车消费”之积重难返。
公允地说,这种积重难返是有其客观原因的。公车费用不仅与油价上升、停车费增加、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等紧密相关,琐碎复杂,很难监管。更重要的是,公车消费更大程度上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量与质相关。这是难以撼动公车消费的最根本原因。
现在,乘新一届政府厉行反腐倡俭之东风,自上而下的制度化的、鲜明的举措,让人们看到了突破之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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