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快讯(记者赵力实习生赵吉翔)近日,有网友发帖称,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,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。今日上午,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,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,但并非专程接送,只是顺路。目前,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。
发表于腾讯微博的网帖称,“广西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黄某某,经常由一辆牌号为“桂LA208警”的法院警车接送上下班,黄的丈夫为该县法院院长许宜况。”
他称,10月初,上级法院接举报后到田东县法院调查,对许宜况个人诫勉谈话,并责令其在全院干警面前检讨说明。
该负责人解释,许并非专程接送妻子,只是顺路。许是交流至田东县法院担任院长一职,在县城没有住房,平时住在平马人民法庭,上班路上会经过县教育局,恰好那几天其妻子黄某某身体不舒服。
对于许宜况是否涉嫌公车私用,他说,单位比较特殊,经常需要外出办案,许在县法院和基层法庭两边工作,很难界定是不是公车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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